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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烟日宣传资料】无烟日及相关法律法规
发布时间:2016-06-12    浏览次数:     来源:原创


 

世界无烟日

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全球范围内已有大量流行病学研究证明,吸烟是导致肺癌的首要危害因素,为了引起国际社会对烟草危害人类健康的重视,1987年11月,世界卫生组织在日本东京举行的第6届吸烟与健康国际会议上建议把每年的4月7日定为世界无烟日(World No-Tobacco Day),并从1988年开始执行。从1989年开始,世界无烟日改为每年的5月31日。选择5月31日作为世界无烟日是因为第二天是国际儿童节,希望下一代免受烟草危害。今年是第29个“世界无烟日”,宣传主题是“拒绝烟草危害”。

控烟法律法规

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是医药卫生领域第一部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多边条约。2006年1月9日,《公约》在我国正式生效。

2009年5月,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和武警部队卫生部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要求军地所有卫生行政部门和至少50%的医疗卫生机构到2010年应建成无烟单位。

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公共场所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201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不得在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公共文化场馆、公共交通工具等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在其他有禁止吸烟标识的公共场所要带头不吸烟;在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活动中严禁吸烟;要把各级党政机关建成无烟机关;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已由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4年11月28日通过,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中国史上最严格的控烟法律法规实施,北京所有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