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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在校服务单位从业人员返校复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8    浏览次数:     来源:

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在校服务单位从业人员返校复工工作的通知

各包保责任部门、在校服务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云南省学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十二条措施》《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和在校服务单位从业人员返校复工工作,结合实际,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加大宣传

各包保责任部门要充分认识疫情形势,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加大疫情防控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督促所包保负责的在校服务单位按照学校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防止麻痹懈怠,确保在校服务单位规范、有序返校复工,在开学前相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到位。

二、加强人员管理,做好返校复工

(一)返校前

各包保责任部门要认真排查所包保的在校服务单位从业人员返校前7日的健康状况,从业人员本人填写《曲靖师范学院2023年春季学期服务人员返校健康监测表》(附件1),服务单位汇总后报包保部门审核,经包保责任部门审核同意的人员方可返校。

其中,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应进行抗原或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异常的从业人员,须报告包保责任部门,并延迟返校,不带病返校复工。

(二)返校时

各包保责任部门、服务单位要组织力量,全覆盖“点对点”做好返校途中防护提醒工作。要求服务人员返校途中全程佩戴好口罩,注意途中个人卫生,做好个人防护,行程尽量做到家庭和学校“两点一线”;在交通工具上尽量减少与他人的接触和交流,与同乘者尽量保持距离,避免聚集;做好手部卫生,尽量避免直接触摸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共设施,接触后及时清洁处理;返校途中身体出现疑似症状应主动报告,及时就近就医。

(三)入校后

1.各服务单位要落实传染病疫情报告、因病缺勤缺岗追踪登记制度,进校后第一周,原则上不开展大规模聚集性活动,重点开展健康监测,建立“一人一档”做好重点对象健康监测。教育指导从业人员加强营养饮食、规律作息、适度运动及日常防护,树牢“健康第一”理念,落实好自身健康责任。加强感染员工康复期健康指导,严格执行校园“禁酒”有关规定,严防因饮酒引发师生安全事件。

2.请各包保责任部门继续做好从业人员患基础疾病摸排和返校复工相关数据的统计工作,于2023年2月26日12:00前将《2023年春季学期服务人员患基础疾病情况统计表》(附件2)、《2023年春季学期服务人员返校前健康监测异常等原因暂缓返校登记表》(附件3)、《曲靖师范学院在校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健康监测情况汇总表》(附件4)电子及纸质签章表格报送到后勤基建处综合科林亚琼处。

三、坚持应种尽种、能种尽种的原则,尽快就近就便完成疫苗接种

在“依法依规、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包保责任部门要督促各服务单位中符合接种条件而未接种疫苗的人员尽快完成疫苗的全程接种。

 

附件:

1.曲靖师范学院2023年春季学期服务人员返校健康监测表

2.2023年春季学期服务人员患基础疾病情况统计表

3.2023年春季学期服务人员返校前健康监测异常等原因暂缓返校登记表

4.曲靖师范学院在校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健康监测情况汇总表

 

 

 

 

                               后勤基建处

                                  2023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