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消防管理条例》《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为维护学校公共安全,消除消防安全隐患,营造一个安全、美观、舒适的校园环境,经曲靖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现场查勘,报请学校审核同意,计划在2013公租房3#楼侧设置非机动车辆集中停放点,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由2013公租房物业服务单位(曲靖和琪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至4月21日在公租房3#楼侧面围墙边建设非机动车停放点,取消该区域现有的8个机动车位,建设60个非机动车位。
二、施工期间,该区域将设立临时围挡和标识牌,为避免剐蹭,请勿将机动车停放至施工地点的附近车位。
三、为营造和谐、安全、良好的校园环境和公租房的居住环境,树牢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意识,请广大师生规范停放车辆,不占用消防通道,不在公租房地下车库、楼道及通道周边、机动车位停放非机动车(包含电动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等)。
请各学院、各部门加强师生员工及家属的教育引导和宣传,及时通知到位并督促教职工按通知要求执行。届时,物业公司将强化车辆停放管理,对占用公共区域的车辆和违规停放车辆及时清理或报请交管部门处置。
保卫处 后勤基建处
2024年4月16日
规划的非机动车停放区域
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现场查勘非机动车停放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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